委託會計師做稅務簽證申報可享受哪些稅務上優惠?

  1. 藉由會計師運用規劃與指導,善用合法的節稅管道,避免繳交不合理的稅負。
  2. 採會計師簽證申報者,交際費支出可列支限額較一般申報高,以減輕稅負。
  3. 前十年虧損可於獲利年度自當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,再行核課。
  4. 免除國稅局抽查調整所得額外加徵10%未分配盈餘稅。課稅所得額以原申報數為準計算未分配盈餘,所以國稅局抽查後調整的課稅所得額,不再另外加徵10%未分配盈餘稅。 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,未分配盈餘之計算,如於申報尚未經稽徵機關核定者,得以申報收件計算之,其後核定調整時,稽徵機關應依第100條規定辦理。而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之案件,應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數為準計算。故常見未分配盈餘補稅案件均為原始申報採查帳方式,而日後經稽徵機關依核定調整數加徵10%稅款。
  5. 降低被國稅局查帳機會,採會計師簽證申報者,係提供會計師查核工作底稿供稽徵機關審查,故需提示資料較少,且由會計師直接對國稅局審查人員提出解釋與補充說明,以避免徵納雙方認定差異。 國稅局僅就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書面審核,公司比較不會被國稅局直接調帳查核。

公司資料

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38號2樓
02-26873687 (12線)
mycpa.com@msa.hinet.net

   social_facebook       social_line       social_skype